|

围绕司法为民 构建司法和谐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赵宪阳
一是提高案件质量,为司法和谐提供不竭动力。集中全院力量狠抓案件质量,通过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监督指导、完善合议庭建设、健全审判监督机制、推行案件审理简易程序,加快办案节奏和审判效率,以及加强规范化管理,实行案件质量月通报、违法违纪案件通报等项制度,促进案件质量大幅提升,全市法院综合结案率、二审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率、案件执结率、一审案件调解率均位于全省法院前列。
二是着力服务群众,为司法和谐打牢坚实基础。从促进社会和谐,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发,把诉讼调解、释法解疑始终贯穿于诉讼活动全过程,极力促进当事人和谐解决纠纷,增强司法公信力,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率达88.4%,同比上升14.6%,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减、缓、免收诉讼费48万余元。
三是维护稳定大局,为司法和谐提供有力保障。坚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导向,注重把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和克服执行难题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实行院长包案制,院领导亲自接见信访当事人,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消除他们的对立心理,去年进京访、重复访、一案多访及上级交办案件结案率达92%,息访率为65%;鼓励支持执行法官大胆使用多种执行方式,"执行难"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全年执结率达94.4%,同比上升14.5%,位列全省第一;筹资50万元,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设立了案件执行救助专项基金,对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实施必要的救助。
四是加强基础建设,为司法和谐注入勃勃生机。坚持不懈抓基层,扎扎实实打基础,基层基础建设得到极大加强,15个基层法院累计投资1700余万元,完成了改扩建任务;在市中级法院完成二级网和视频传输系统建设的基础上,有18个基层法院建成微机局域网,21个基层法院全部完成"三级网"和"电子档案"建设,实现了网上办案的基本目标;更换了新的法台法椅,装修了立案大厅和审判庭,为当事人提供了宽敞明亮、整洁清新、人性化的诉讼环境。
今后,我们要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宗旨,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高标准要求,高质量起步,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坚定广大干警司法和谐意识,强化队伍教育和管理各项措施,带出零违纪的班子、创建零违纪的队伍、打造零违纪的法院,实现涉诉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再上新台阶。
王少波:为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
徐志国:构建和谐司法管理机制
肖凤鸣:努力实现公正高效和谐司法
王树江:积极创建和谐诉讼新模式
徐永森:以和谐为目标发挥审判职能
邢国威:领会十七大精神推进司法和谐
王晓东:把握大势不断推进司法和谐
滕延才:和谐环境是"司法和谐"前提
王国栋:强化队伍建设 确保和谐司法
杜吉国:推进“四型”法院创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