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汉:做到四个创新,维护司法和谐
稿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2008-04-30 09:57:10      
 

做到四个创新,维护司法和谐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郑永汉

    我们的司法审判应当成为方便群众的维权保障,让广大民众对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期待及时得到满足,使群众利益在最大限度内实现。为此,我们要把握"创新"的主基调,遵循"争先"的总要求,努力做到"四个创新"。

    创新保障措施,全力促进社会"科学发展"。要依法审理好与诚信体系建设、社会法治环境创建、社会经济发展等密切相关的纠纷案件。坚持严打方针,准确理解和把握宽严相济的政策,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在法律的框架下,全面考量各种利益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努力创造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和睦的邻里亲朋关系、诚信有序的市场交易关系。推进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努力通过和解的方式增进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和谐。

    创新调判方式,努力实现"和谐司法"。把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工作的基本职能和取向,从千方百计营造和谐的角度对待各类纠纷,讲求办案艺术,做到程序和结果合乎法律、合乎情理,及时化解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实现具体纠纷的平稳化解。发挥司法裁判指示、引导功能,促进社会秩序的和谐有序。办案过程中要依法释法解疑,审判效果判前评估,把审判过程变成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过程。增强审判的公开性,审慎、稳妥地处理好每一起纠纷,防止矛盾激化,达到"案结事了"的最佳办案效果。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各种诉求,解决老、弱、病、残当事人的实际困难,解决关系民生、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创新审判机制,务求做到"公正高效"。在全面落实审判公开的同时,侧重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公开性,使裁判文书真正成为"辨法析理、平息争端"的载体。探索对合议庭和基层法院监督指导的新途径、新办法,对案件各项质量、效率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出具体的控制标准和管理规则,形成审判监督和职务监督双机制。实行申请执行事项告知、穷尽执行措施告知等制度,将正常的执行工作与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期限,提高执行效果。

    创新队伍管理,践行"一心为民"的主题。采取措施促使广大法官提高学习、实践、创新能力,有足够的知识支撑去面对新案件、新矛盾。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积极营造司法文化氛围,培育法官服务大局、崇尚法律的精神和品格。按照省委政法委推进管理正规化建设要求,形成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运行科学、便于操作的队伍、业务和内务规范体系,使办案有标准、行为有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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