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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队伍建设 确保和谐司法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院长 王国栋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实现司法和谐的根本保证。农垦两级法院要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从提高素质和能力入手,坚持不懈地认真抓好法院队伍建设。
增强六个意识,提高政治素质。一要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要始终如一地把保障发展、维护民生、促进和谐作为法院工作第一要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二要增强维护民生意识。要始终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三要增强文明司法意识。要把文明司法放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高度来认识,真诚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切实保障当事人的人权。四要增强公正司法意识。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法律公正与客观公正相统一的原则,努力实现办理案件"零差错"。五是增强廉洁司法意识。要保持两袖清风、廉洁清正的气节,以"零违纪"的领导班子,带出"零违纪"的法官队伍,创建"零违纪"的农垦法院。六是增强和谐司法意识。要切实做到上下级法院的和谐,继续完善更审改判协调机制、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和信访处理联合机制;要切实做到诉讼各个环节的和谐,实现立案、保全、审判、执行有机对接;要切实做到法官与当事人的和谐,努力实现新办理的案件案结事了"零上访"。
提高六个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一要提高驾驭庭审能力,确保审判公开。要真正落实审判公开制度,保障公民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司法审判权真正在"阳光"下运作。二要提高调查、采信证据能力,确保案件事实认定准确。要在当庭质证基础上,明辨证据真伪,正确采信真实的证据,保证法院认定的案件实事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事实。三要提高调解能力,确保案结事了。要提高促进各方当事人相互谅解,通过协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适时采取科学有效的调解方式和方法解决纠纷。四要提高正确适用法律能力,确保司法公正。在法律适用上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所认同,在行使自由裁量权上为广大群众特别是各方当事人所接受,以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五要提高辩法析理、释法解疑能力,确保服判息诉。要根据争议的事实和诉求及存在的疑惑,依照法理、常理、情理进行剖析评断,对当事人教育引导,最终促其服判息诉。六要提高文字表达能力,确保司法文书质量。刻苦磨练文字表达技能和论证说理本领,做到辩法透彻、说理充分、解惑到位、语言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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