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国威:领会十七大精神推进司法和谐
稿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2008-04-10 09:11:41      
 

    

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 全力推进"司法和谐"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邢国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和谐法院建设:

    一要坚持司法公正,抓住"司法和谐"的根本。大力实施"铁案、精品案、和谐案"的"三案"工程。以"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为目标,通过案件评查和流程管理,力争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从根本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以"定争止纷、案结事了"为标准,积极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尽可能多办一些让当事人服判息诉的"精品案",最大限度地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要坚持"公开促公正、以公正取信于民",努力营造和谐的诉讼氛围,努力使每一件案件的审理过程都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次具体实践。

    二要突出司法为民,追求"司法和谐"的效果。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打官司难、执行难"等问题。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指导,搞好风险告知,在不涉及审判秘密的前提下,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妥善审理就业、就医、社会保障、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事关民生的案件。要继续加强执行工作,继续做好积案清理工作,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巩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工作格局,实行执行信息全程公开,综合治理"执行难"。

    三要提高法官素质,增强"司法和谐"的能力。确立"人才为先"的用人导向,建立一套公正合理、能上能下、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抓好岗位练兵,坚持干啥学啥、缺啥补啥、学真本事、练真功夫,积极开展有全体法官、书记员、法警参加的"大练兵"活动,通过重奖重罚,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尽快培养一支专业型、专家型的法官队伍。加强业绩考核工作,为全体法官建立包括办案质量、效率、作风、廉政、奖惩等内容的《执法档案》,形成一个科学的业绩评估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

    四要树立司法权威,强化"司法和谐"的保障。要树立"四个形象":树立"公正、廉洁、文明、亲民"的司法形象,把"和谐司法、阳光审判、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词语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真正做到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为和谐社会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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