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波:为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
稿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2008-03-21 13:36:59      
 

为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少波

    几年来,我市法院在党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切实履行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审判和执行工作健康发展,办案质量和效率稳步提高;法院内部改革积极推进,运行管理机制有所创新; 服务大局意识不断增强,司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便民利民措施逐步完善,司法服务水平相应提高;队伍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法官素质和形象发生改观;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加强,物质装备条件明显改善。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我们必须遵循的指导方针;着眼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履行法定职能,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政治方向;紧紧依靠市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是我们应当恪守的宪政原则;紧密结合法院自身实际,用改革的办法不断解决前进中遇到的问题,是审判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坚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保证。

    今后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司法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考验,人民法院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各个领域,为促进社会和谐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大。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继续深化法院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正确发挥审判和执行职能,不断增强司法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高司法技术,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深化法院改革,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法院队伍的全面发展。

    和谐之旅,始于足下。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法院的工作,遵循"巩固、提高、升位、创新"的总体思路,把促进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定位在公正司法上,把公正司法的目标取向和评价标准定位在人民认可上,把人民认可的司法追求和工作基础定位在保证办案质量上,把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和关键定位在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上,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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