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英: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稿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2008-03-14 11:12:14      
 

    党的十七大确定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奋斗目标,这是对司法活动规律的新认识和新总结,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人民群众依靠司法机关提供保护的需求越来越强,人民法院以司法手段调整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责任越来越大,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更加重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加重视化解因民生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更加重视妥善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涌入司法领域的利益冲突,更加重视运用司法手段减少和排除各种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更加重视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加重视法院队伍建设,更加自觉、更加有效地承担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保障者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

    全省法院要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着力点,以加强司法权的制约和监督为切入点,在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司法权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化和优化,积极探索在体制机制上保证司法活动公正高效的途径和措施。要把法院体制机制改革与省委政法委部署开展的政法机关正规化管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省法院职业化、正规化管理水平。

    ——要从确保司法公正入手,重点加强审判工作监督。建立和完善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追责任、围绕责任抓查处的审判监督机制和职务监督机制,在各个审判环节上,严格做到监督到位、责任到人。健全以庭审为中心、贯穿于审判全过程的审判公开制度,全面实施"阳光"工程,让审判权无阻拦、无遮盖地在"阳光"下运行。继续加强合议庭建设和审判委员会专业化建设,全面发挥合议庭的审判职责和实现法律公正裁判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监督和指导审判工作、保障审判公正的职能作用。

    ——要从提高司法效率入手,重点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深入落实审限跟踪、审限警示、审限催办、超审限通报等制度规定,着力解决因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等主观因素造成的案件处理不及时、久拖不结、违法超审限等问题,促进办案程序规范和办案效率提高。研究制定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规程和考评标准,在全省法院建立更加规范严格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

    ——要从增强司法效果入手,重点加强矛盾化解。继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机制,营造纠纷可诉求、利益有保障的法治环境。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将诉讼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健全促进诉讼调解工作的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尝试诉讼调解适度社会化的做法。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支持和指导,努力实现和完善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全面落实释法解疑制度,坚持把释法解疑贯穿于诉讼活动始终,营造和谐的诉讼氛围,弘扬国家法律,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探索建立案件审判效果评估机制,对每一起案件作出最终裁判前都要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法律适用、方案选择、当事人反映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提高对裁判生效后可能产生不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预判,使潜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从源头上排除、减少因裁判失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随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省法院将进入一个新的重要发展时期。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抓住机遇,应对挑战,高举旗帜,求真务实,开拓奋进,以更高的起点、更高的层次,更高的水平,深化法院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