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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 颜秉光
在我国相当多百姓的心中,把钱存进银行是最放心不过的了。因为那里有严密的安全保卫措施、有训练有素的银行工作人员,更重要的是它背后的国家信誉的支撑。对于银行来说,加强风险防范,杜绝“内部人”的监守自盗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一直是各家银行的工作重点。日前,记者走近哈尔滨商业银行,从银行的高管人员、支行行长、网点负责人、普通员工那里了解到建立全员防控风险的企业文化、打破常规的防控风险办法对预防“内部人”作案的极端重要性。
银行高管人员:每个人都被纳入风险防控网络中
近年来,在我国的银行界发生了很多大案要案。大案要案“水落石出”后,往往都是内部人导演的“窝案”、“串案”。对此,黑龙江省一位资深金融界人士说,大案要案的发生,暴露出银行自身的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因此加强风险防控、管好“内部人”成为当务之急。
值得一提的是,在过去的2005年、2006年,黑龙江省银行业共发案上百起,成立于1997年、在58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却连创“平安年”,2007年以来,这家银行也没有发生一起大案、要案,它的“一枝独秀”引人深思。
哈尔滨商业银行党委委员、纪检委副书记李启明说:“通过构建人人参与的风险防范网络,打破了以往由专职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的模式,让员工由被检查者变成检查者,激活全员风险意识;同时采取‘定点清除’、‘移位检查’等创新举措,放大稽核部门的监督检查效果,使事前防范与事后管理同时进行。经过坚持不懈的内控文化建设,我们才取得了让各方瞩目的佳绩。他告诉记者,作为内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他肩负着全行加强内控、防范风险的重任。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发动1792名干部职工参与风险排查是他每天的必修课。
2004年2月,哈尔滨商业银行下属管辖行发生了一起挪用银行资金80多万元的大案。作案人是一名会计记账员,她在1996年初至2003年底利用清算科目挂账、伪造虚假支票进账单等方式,将银行资金81.5万元转入自控账户,后用现金支票提取了55万元现金,案发时仍有26万余元未来得及提出。这个案件带给人们很多思考:为何她作案历时8年之久未被发现,到底哪里出现了漏洞?干部职工要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类似的典型案例经分析总结后,被编成教材在各个层面巡讲,收效很好。事实证明,这样的思想教育很必要也很及时,使员工们意识到:每天跟钱打交道,事事都要小心谨慎。有章不循、随意篡改工作程序、同事间盲目信任、上下级间盲目服从等都是案件发生的温床,也会毁灭自己的前程和幸福。因此,规范化操作、注意防控风险点就是保护自己”,李启明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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